广西警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西警察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自治区公安刷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现有教职工954人,其中专任教师55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比30%,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77%。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公安系统部级津贴专家、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自治区模范教师等各类专家名师37人,自治区公安厅聘任教官81人。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2万人。开设25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广西重点学科2个。学校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探索形成了“研、教、学、练、战、思”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自治区公安厅各总队建立“专业+警种”互助机制,大力推进协同育人。2021-2024年,连续四年获评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学校充分发挥育警、屯警、协警功能,师生参加了武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历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一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历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大型活动安保,是国家、自治区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的重要后备力量。依托公安部批准设立的“中国一东盟(广西)警学研究院”,积极开展中国东盟警学研究,协助承办中国-东盟警学论坛;设立警务科学研究院、“中国一东盟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等14个行业特色研究机构,获批自治区及南宁市、贵港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同时还是广西唯一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基地,作为广西警官培训中心,近三年培训在职民警、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等各类公安、法律人才3万多人次。
广西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职能管理部门。我们真诚地欢迎全区有志于提升自我学历、以期更好的投身到广西公、检、法、司和律师行业等从事法律工作的成人学子,报读广西警察学院成人专业,我们将以热情周到的服务助您圆梦!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升本
01 信息安全---理工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2 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3 应急管理---经济管理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4 治安学---法学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5 监狱学---法学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6 法学---法学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7 公安管理学---法学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8 社会工作---法学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9 侦查学---法学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8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高职(专科)
01 法律文秘---文史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5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02 安全防范技术---理工类二年半非脱产 (总学费4500,分两年收取,一年一半。)
三、毕业和学位
凡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取得最低毕业学分,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由报考学校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可查询毕业证信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由报考学校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并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学位授予信息。
四、报名条件
1、高起专、高起本:报考当年8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均可报名。
2、专升本:需在报考当年8月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系列教育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方式
1、报考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广西全区均可报名。
(为方便学员免费参加考前辅导、优先录取,请尽快在网站系统报名。→点此处报名←)
2、报名咨询可扫码:

六、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一)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只要是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二)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三)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成人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资格时,不能累计加分,只取其加分项目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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